要慎重了!这三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海南宏鹏财务顾问有限公

手机端登录

qrCode

    156-0767-5438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首页> 知识库> 要慎重了!这三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

要慎重了!这三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

来源:http://hongpengcw.com/ 时间:2020-09-15 10:26:58浏览次数:1240次


情形一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利润较大,便又成立了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专门每个月给甲公司开具大约近10万元的费用类项目,以此冲减甲公司的利润,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点评:

上述情形利用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度不超过10万元(或者季度30万元)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来达到虚开发票、人为虚增受票方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目的。

这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慎重!


情形二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利润较大,便在税收洼地又成立了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利用个独可以核定征收的区域性优惠,专门给甲公司开具费用类项目,以此冲减甲公司的利润,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点评:

1、上述情形利用了个独的所得仅涉及个人所得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而且个独可以核定征收的区域性优惠,来达到虚开发票、人为虚增受票方费用,偷逃企业所得税目的。

这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慎重!

2、实质性运营是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企业切忌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给自身带来税务风险。


情形三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利润较大,便在税收洼地又成立了一家一般纳税人的商贸公司乙公司,这样甲先以较低的价格卖给乙公司,乙再按照正常价格卖给客户,让甲公司把利润和税收人为转移到税收洼地,从而享受当地的财政税收返还。


点评:

上述情形带有不合理的商业目的,属于有意偷逃税款,在税收洼地成立的乙企业没有实质业务,仅仅为了走票。

这种企业属于“空壳企业”,涉税风险非常大,慎重!


若您正在为注册公司事宜跑上跑下犯愁,请放心咨询宏鹏财务官网,也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热线或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您有什么需求,尽管开口哦!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的工商财税服务。

关注宏鹏财务官网,提供海南自由贸易港最新资讯,掌握海南自由贸易港最新政策,工商代办、记账服务、各类资质证书代理。海南专业注册公司致力打造海南财税服务一站式平台。咨询热线:15595915737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