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四种情形:
1. 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则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运营失常名录。
2. 因通过登记的居处或许运营场所无法联络的;列入运营失常名录。
3. 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则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运营失常名录。
4. 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秘真实情况、招摇撞骗的;列入运营失常名录。
根据《条例》第八条规则: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进入了经营异常企业会产生什么事?根据《企业信息公司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
1. 载入运营失常名录记载将伴随“一生”,即便去除失常名录,也会有记载。
2. 政府部门实施诺言联合惩戒,无法借款。
3. 日常运营活动受限。不受理其银行银行开户、借款等业务。
4. 诺言受疑生意,对方拒协作。
5. 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 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的董事、监事、包含司理等职位。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结果很严重,请各位老板有必要从速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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