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个税核定征收率又下调了!
来源:亿企赢 时间:2019-09-09 10:10:30浏览次数:560489次
【关键点】:经营所得个税 核定征收
“好消息,好消息”,各地税务局像是打擂一般,纷纷出台调整经营所得个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难道“个体户们”的个税减负大潮真的要来临了吗?怎么回事?先来整理一下政策的时间线。
文件到底讲了什么呢?以深圳市税务局的政策为例。
注意点一:个人所得税征收主要适用范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
注意点二: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月度经营收入十万以下的,征收率为零。
注意点三: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将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统一调整为5%,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注意点四: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注意点五:政策开始施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
1、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税的核定征收率“起征点”从原来的3万和3.8万上升至了10万,让更多纳税人享受到了免税优惠。
2、核定征收率普遍下调,下调至0.8%。
3、除娱乐业外的其他行业的核定应税所得率统一调整为了5%,娱乐业调整为20%。
从深圳的政策看,个税核定征收税收减负的力度还是挺大的,青海省和广东云浮市的减税优惠也丝毫不逊色。如果你不属于这些地区,没有关系!随着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不断推行,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也能获得这份优惠红利!
深圳公告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2019.07.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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